第 34 章_科举宠妻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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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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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风乍起,枯木萧萧。

  明明前几天还很正常的温度,突然开始降温了。

  仿佛是一夜之间,整个世界都进入了冬天,

  如今温钧每天出门去私塾上课,都要穿着厚厚三层衣衫,看起来不像个潇洒的书生,反而像个身体虚弱的富家公子——慢吞吞,迟钝又缓慢,要不是靠颜值和身材撑着,简直就是圆滚滚一团,徒惹人笑话。

  这也是没办法,在这个还没有经历过温室效应的古代,冬天委实太冷了。

  刚进入腊月,外面的树叶就全都黄了,掉得光秃秃,只有灰色的枝干。地面凝结着细霜的枯黄的草,踩上去咯吱咯吱地响,寒意从脚板一直沁到骨子里。

  就这,还是南方的冬天。

  温钧不能想象以后去北方生活会如何。

  家里,温常氏看了温钧心疼,翻出了旧日的厚衣衫,缝补一番,填充了些棉花,给他穿上。

  现在的纺棉技术还不够先进,纺出来的棉花经常脱离,经过一年压箱底的操作,早就压扁了,不重新填充棉花,压根不能穿。

  不过就算填充了,也没什么大用。

  温钧穿上暖和的棉衣,虽然好了一些,但是在一天比一天冷、温度降得像跳崖的冬天,很快就恢复了之前的凄惨模样。

  季明珠和温常氏对此都很着急。

  她们还好,不用出门,也不用干什么活,就连洗衣做饭用的井水,都是温温的,不算苦,只需要烧着炭,在屋里猫冬就行。

  温钧不行,他最惨,每日要出门去私塾,回来还要读书练字到半夜,墨水冻结了,手脚也冻得麻木。

  夜里从书房回屋,更是满身寒气,唇色微白。

  温钧狼狈之余,苦中作乐心道,怪不得常说古人“寒窗苦读”,对古代学子而言,一个“寒”字,已经道尽了读书的心酸和凄苦。

  季明珠不懂温钧的自嘲,听到他的话,更心疼了。

  连夜翻箱倒柜,找出嫁妆里的红封银子,天一亮就迫不及待找到温常氏,想要为温钧裁制新衣。

  当然,她害羞,没有直接说只给温钧做,说的给三人都裁一身,就算年底的新衣。

  温常氏一时动心,没有开口婉拒。

  若是只有她一个人,裁不裁新衣都无所谓,可是她有儿子。儿子现在辛苦读书,她连一件新衣都不能拿出来,现在儿媳懂事,愿意补贴,她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这和之前季明珠提议,要用嫁妆直接补贴家用又不一样。

  男人若是动用妻子的嫁妆去养家,那只能说明这个男人没用透了,才会打妻子嫁妆的主意,外面的名声也不好。

  而现在,季明珠只是做两件衣衫,压根扯不上什么养家之说。

  非要说的话,只能说是季明珠对婆婆的孝敬,对夫君的体贴,就像是当年温常氏管家,自己掏腰包照顾全家大小,也不能算是补贴家用。

  不会影响儿子的名声,对温常氏来说就通过了第一关。

  温常氏想了想,试探道:“要不然……我的那件就不用裁了,我旧年留下许多衣衫,待在家里也不冷。我加点银子,给钧儿添一件大氅吧。”

  季明珠愣住:“可是我本来就打算给夫君做一件大氅的啊。”

  温常氏一愣,随即失笑摇头,喃喃自语:“是我错,我都忘了,你这一颗心全在钧儿身上,哪里还轮得到我提醒。”

  季明珠没听清:“嗯?”满脸疑惑。

  温常氏看见她的表情,笑得有些无奈,但是却更慈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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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明珠:“???”

  就这样,婆媳俩达成了意见统一。

  ……

  几日后,温钧休沐。

  早起锻炼了一圈,写了一百个大字,用过早饭,正要回书房继续。季明珠扑上来,捞着他的手,撒娇表示想去城里一趟。

  温钧略有一丝诧异。

  自从季明珠知道他在备考明年三月的院试,从不打扰他在家读书的时间,今天是怎么回事,竟然非要他陪同出门?

  想归想,温钧还是答应了。

  季明珠自从成亲之后,就没有任性过一次。上次问她想去哪里游玩,她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

  现在好不容易提出要求,自然要满足。

  他出门去找了一趟村长,将他家里的牛车借了来。

  江南少畜牧,牛羊都很少见。村长这头牛,是他花了好十两银子才抢到的,爱惜得很,平日洗洗刷刷照顾的十分尽心,轻易不外借,也就是温钧开口,他才同意了。

  因为照顾的好,牛的身上没有异味,牛车也十分干净。

  村长家的大儿子将温钧两人送到城外,鞭子一挥,打道回府。

  季明珠看了眼,心里甜蜜又有点不好意思,轻声道:“其实也不用为了我特意借车的。”

  温钧摸了摸她的脑袋,没说什么,只温和笑道:“走吧。”

  季明珠抿紧唇,老实地挨着温钧一起进城。

  进了城之后,季明珠就活跃多了。这里是她熟悉的地方,从小生长,就算不怎么出门,也有一股亲切感。

  尤其是成衣铺子,她从前常年光临,最是熟悉不过。

  温钧就不同了,他对上林县的了解仅限于季家旧宅、季家新宅、城西私塾、赵家、衙门这五个地点。

  直到被带进了成衣铺子,才回过神,明白季明珠今日出门是为了什么。

  小姑娘爱俏,出门想买两件衣衫。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哪个小姑娘不爱买买买?温钧只在心里略微想了一下,立刻就表示理解。

  只是他身上没有银子,只有上次留下来银票,也不知道能不能在这里用。

  两人心思不一,进了成衣铺子。

  ……

  正是季节变幻的时刻,温度骤降,成衣铺子的生意好得不得了,偌大个一楼挤满了人。

  小二忙着招呼客人,余光瞥见季明珠,脑子还没转过弯,竟然忘了季家出事的事,满面笑容地迎上来:“季二小姐也来了,快,楼上请。”

  二楼是贵宾室。

  季明珠来惯了这里,也习以为常地跟着往楼上走,挽着温钧的手,目光往上抬,搜寻合适的成衣。

  二楼比楼下安静多了,只有四五拨人。

  这些人有男有女,正站在一件成衣面前争说什么,听见脚步声,回头扫了一眼,登时愣住,还有的直接惊呼出来:“季明珠,你怎么来了?”

  小二忙傻了,忘记季家出事,她们还能忘记不成?

  这件事在上林县的后院里可是传遍了,人人都在捂着嘴偷笑,季明珠家里破产了,以后往来宴客再也不用担心会请来这么个祖宗了。

  唯一可惜的就是季家另一个女儿,那个温柔恬静的季雪雁姐姐也被这件事牵连,再不能来赴宴。

  这会儿,季明珠出现在成衣铺子里干什么?

  不是破产了吗?怎么还上了二楼?

  面对众多人的打量,季明珠一愣,满身的刺条件反射竖了起来:“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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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刚出口,手上一暖,她愣住,偷偷地看了眼被温钧牵过的手,脸颊微红,刚才的气势顿时消了下去。

  再开口的时候,语气软绵绵的,虽然还是冲,却已经少了那股子□□味。

  “看什么,我花银子进店买东西,有什么好看的?”

  做好了正面交锋,心里防线一级高的众千金:“……”

  这真的是季明珠,不是换了一个人?

  季明珠没理会她们,冷哼了一声,抬头看温钧,声音又变软了,撒娇道:“夫君,你陪我一起。”

  夫君?

  听到这个词,大家的目光忍不住落在温钧身上。

  刚刚他们上楼,就有人注意到了温钧,只是温钧的这张脸不太熟悉,不知道这人是什么身份,大家没有开口攀谈。

  现在听到季明珠的称呼,大脑一转,再结合以前的记忆,一下子想起来温钧是谁。

  ——季明珠那个家道中落、默默无名的未婚夫,温家的嫡长子温钧。

  不对,现在不是未婚夫了。

  听季明珠的意思,两人已经成亲,现在是新婚夫妇的关系。

  可是她们明明记得,自温承贺过世后,温家家道中落,穷得只能搬回乡下去,身份配不上季家二小姐不说,温钧自身也十分不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让季明珠十分厌烦。

  往前几年,只要有人说起温钧,季明珠就一定要炸。

  都这样的情况,她们以为季明珠早就退了亲。

  怎么没有退亲,现在反而嫁给他了?

  对于这些好奇打量的目光,季明珠不动声色的依次瞪了回去,结果却惊讶地发现,这些人并没有看她,反而都是在盯着温钧打量。

  季明珠:“?”

  她不知道为何,心里有些发慌,立刻紧紧挽住了温钧的手臂。

  她知道温钧有多好,只想藏着,很怕外人也发现他的好。

  她却不知道,她这个样子,只能让众人更惊讶——高傲冷漠的季二小姐,如今竟然在一个男人面前弯腰了腰,化成绕指柔,死死地缠着对方,这也太令人震惊了。

  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奇特之处?

  大家的视线齐齐落在温钧身上,带着几分隐晦的打量和审视。

  这一仔细打量,有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目光里还有几分可惜和惊艳。

  原来是因为这幅清俊的容貌。

  温钧若有所感,回头扫了众人一眼,幽深凤眸中淡淡的,不夹杂一丝情绪,却没来由得让人心里一悸。

  顿时就有几个女子的眼睛一亮,面颊微红。

  季明珠目瞪口呆,紧紧地抓住了温钧的手臂,指甲差点陷进肉里。

  温钧察觉到了季明珠的不安,皱了皱眉,垂眸看了一眼手臂,轻轻拍她的手背,低声道:“你要买什么衣衫,和夫君说,夫君帮你挑一挑。”

  只是一句话。

  奇异的,季明珠冷静了下来。

  她心平气和地收回了视线,不再关注那些不熟的人。感觉有些不对,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竟然差点伤了温钧的手臂,脸色一白,慌张道:“痛不痛?”

  温钧无奈而笑,低声道:“傻姑娘。”

  他也没说痛不痛,话题一转,将这件事略了过去,继续问她,有没有喜欢的衣衫。

  季明珠抿紧唇,心里自责,更加想买一件适合温钧的大氅用来赔罪了。

  目光在二楼转了一圈,很快放在了一件衣衫上。

  ——正是他们刚才上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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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围着的那件。

  纯白色的厚绒布料,裁成利落宽大的款式,针脚整齐,封边用的是黑色,但是黑色往外又延伸了一些白色,上面修满了浅色暗纹,看起来独特又贵气。但是和一般的男款大氅不同的是,它的领脖处还滚了一圈兔毛,看起来毛绒绒的十分暖和,中和了大氅本身的高冷范,有种翩翩温润佳公子的意思。

  若是温钧穿上这件大氅,一定相得益彰。

  毕竟,他本就是这样温润如玉的人。

  季明珠心里一动,转头问小二:“这件多少银子?”

  她一开口,其他人就不乐意了:“懂不懂先来后到,我们已经看了半天,你一来就挑走,我们怎么办?”

  季明珠皱眉:“这是男款。”

  而这些围着大氅的,大多都是未出阁的少女,和她同龄的千金小姐,她们买了大氅回去也没用。

  “我买给我哥哥穿不行吗?”

  “没错,我送给我爹,不行吗?”

  “就你有夫君吗,我买了留给我未来夫君穿不行吗?”

  几人被戳破,面子挂不住,纷纷争吵起来。

  其中一个陪妹妹来的少年愣了愣,似乎没有想过竟然会有自己的份,面色有点不好意思,还有点期待。

  小二看得有些慌,连忙跑去叫掌柜的。

  掌柜从楼下来,一边上楼一边叫道:“各位小姐别着急,别着急,这件大氅我们店里进了五件,每个人都有,别慌啊。”

  众人:“……”

  他们就是以为这件大氅贵重,以这家店的扣门本色,八成只进了一件货,才会一直争论不休。

  要是早知道有五件,还争个什么劲儿,早就各自买下,或者各自散开了。

  掌柜话音落地,围着大氅的四五拨里,顿时有两拨人退开两步,放弃了争抢——她们喜欢独特的东西,大氅有五件,在上林县里就不算独特了,买了也没意思。

  这下加上季明珠,只剩下三拨人了。

  掌柜面色错愕,露出后悔的表情,唉,早就该知道这些个大小姐喜欢抢风头,不该说出准确数量的。

  不过也还好,还能卖出去三件。

  “大氅十八两白银一件,几位还需要吗,我这就去库房拿货。”

  其他人还在犹豫,季明珠已经先点头:“要。”

  她不爱争什么独一无二,只是想要让温钧出门的时候穿得暖和点,别受了风寒就行。这件大氅好看、厚实,价格和她猜的差不多,不算太贵,她买下也就买了。

  不过付银子之前,得先试一试,若有不合心意的,还得再改。

  季明珠指挥着小二和掌柜的,拿下挂在木架上的大氅,捧着手里,转头去和温钧献宝。

  温钧神情错愕,低头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季明珠。

  季明珠:“嗯?”

  为什么这种眼神看她?

  温钧莞尔,没说什么,揉了揉小姑娘的脑袋,目光温柔如水,抬手接过大氅,当着众人的面披上身。

  既然是明珠的心意,他又怎能拒绝呢?

  大氅的款式本就好看,穿在温钧身上,就更好看。

  他身形修长,气质出众,披着大氅丝毫不显得累赘和臃肿,反而在大氅的掩盖下,气质更加柔和淡雅,有种世家子般温润却贵气的感觉,尤其是那一圈兔毛,绕着温钧,将他清俊面容丝毫不差地衬托出来——有句话叫陌上少年,清隽如玉,说得就是此刻的温钧了。

  “可以。”

  温钧感觉身上暖得有点过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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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这件大氅的保暖效果十分不错,满意地点头,抬手要解下来,和掌柜杀杀价。

  季明珠傻乎乎地注视着他的脸,眼底满是羞涩和惊艳,一时没听到他的话。

  见他要解绑带,猛地抓住他的手:“别,别解下来。就这样穿着,我们付了银子就回家。”

  “你不买衣衫?”温钧眉心微拧,满是不赞同。

  被他的眼神煞到,季明珠脸颊红了,低声道:“那我也买一件好了。”

  温钧这才满意,不过也听了她的话,没有解开大氅,在二楼走了一圈,帮季明珠挑了一件女款的大氅,一件厚一点的浅蓝色交领长裙,让季明珠去三楼试一试。

  季明珠恋恋不舍地捧着东西上楼了。

  三楼是女客专用,男客止步,温钧不能陪她一起。

  她得快一点,别让温钧等久了。

  季明珠没有看到的是,温钧目送她上楼,等她的身影不见了,整个人的气质一下子冷了下去,就算是穿着毛绒绒的大氅,也挡不住他身上那股拒人千里的淡漠。

  还想趁着季明珠离开,上前搭话的几个少女都僵住了,迟迟不敢上前。

  温钧瞥了一眼她们,皱了皱眉,转过身,目视着三楼方向,丝毫不带施舍一个眼神的。

  于是,直到季明珠回过神,想起温钧一个人在二楼,匆匆试了衣衫就下楼,却发现温钧竟然好好地一个人独处,忍不住困惑了。

  难道那些有时候泼辣得连她都吃惊的千金们,竟然看不上这么好的温钧?

  搞不明白,季明珠欢快地奔向温钧。

  温钧接住她,面上又露出淡淡温和微笑:“小心一点。”

  ……

  到了付钱的时候,又有了岔子。

  季明珠身上带的银子不够,本来打算将自己那件大氅忍痛先放回去,下次再来买。

  身后几个不甘心的千金小姐跟下了楼,见状冷嘲热讽。

  温钧眉头一挑,轻描淡写道:“明珠的礼物,我很喜欢。这两间衣衫算是我送你的礼物,自然应该由我付钱。”

  他从胸口拿出了那张五百两的银票,淡淡地拍在了柜台上,示意掌柜找零。

  身后安静了下来。

  温钧有点无奈又有点想笑,曾几何时,他最不屑的就是那些拿着现金装相的人,觉得没有格调。现在为了给季明珠撑腰,他竟然也成了这样的人。

  不过他这一举动却是很有效果,从掌柜找零开始,那些不依不饶的小姑娘们再也没发出一丁点声音。

  ……

  温钧和季明珠离开后,剩下的四拨人对视一眼,默契地分了其余四件大氅。

  温钧穿这件大氅的样子实在是太好看了,就是为了养眼,她们也要将大氅买回去,随便送给家里老爹或者大哥,让他们穿上,自己看着心里舒服。

  但是有些人,天生长相一般,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温钧底子好,气质佳,穿这件白色大氅风流又清俊,锦上添花,更加好看。

  可是那些因为做生意喝酒,有着大肚子的商人,还有那些不务正业的富家子,又哪里有温钧的一分出色。他们穿上大氅,简直就是一只活生生的土拨鼠,又矮又肥又土。

  经过这件事,姑娘们恍惚明白了一个道理。

  同一件衣衫,换不同的人来穿,那也不是一个效果啊。

  也因此,她们的心里对于温钧的记忆愈发铭刻了。

  季明珠何德何能,那个烂脾气,家里又没钱了,竟还有如此温柔体贴又俊美的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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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钧和季明珠并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去了另一家布料店,捡花纹好看大方的布料扯了几尺布,带回去给温常氏制新衣。

  成衣铺子需要上身试穿,若有不合尺寸的,还需要修改几天才能拿到。

  他和季明珠的衣衫都很幸运,刚刚好符合尺寸,不需要另外修改,可是温常氏身形较为矮小,至少得来成衣铺子两趟,才能将新衣带回去。

  这天寒地冻的,没必要麻烦温常氏亲自来。

  还不如买回布料,让温常氏猫冬的时候慢慢处理。

  果然,温常氏对成衣不感兴趣,对布料却很满意。看见之后喜上眉梢,爱不释手。

  得知是季明珠的提议,拍了拍小姑娘的背脊,赞道:“明珠是越来越知心了。”

  季明珠耳垂红红,不好意思。

  她放下自己的东西,热情地要帮温常氏一起制新衣,还羞涩地表示,她可以帮忙绣花。

  想起她那一手绣花的手艺,温常氏顿了顿,艰难地转移话题:“我也好久没做新衣了,都忘了自己的尺寸,要不然还是先量身吧。”

  季明珠不疑有他,乖顺地答应了,陪着温常氏一起回屋。

  温钧坐在厅堂,看着她们两人一起不见,摇摇头,面露无奈。

  现在连娘都爱欺负季明珠这个傻丫头了……

  ……

  第二日,天气依旧寒凉。

  温钧好好地整理了一番形象,连发带都特意换了一根精致些的,对着水盆照了两三眼。

  直起身,缓步出门,穿着大氅去了私塾。

  作者有话要说:大氅就是《琅琊榜》里胡歌的那件披风,我觉得冬天穿简直帅呆了,又文雅又风流。

  但是矮个子谨慎尝试,因为……真的很像土拨鼠。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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