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节 七日杀_重生后偏执女主想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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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节 七日杀

  我对谢遥一见钟情。

  后来他娶了我。

  再后来我终于杀了他,热血溅在我的眼角眉梢。

  终是我不如他狠,我手里的刀离他的胸口还有半寸,他的剑却刺得不偏不倚。

  我松开手里的刀恍然倒在漫天风雪里,日光悠长,我却只来得及看一眼他的无措。

  谁赢了?谁输了?

  1第一日

  冬至这一日的雪极大,将院门都埋了半截。

  这日要吃饺子,一早我便剁好了馅儿,羊肉萝卜的。

  面也和好了,我将手笼在衣袖里,站在厨房门口看谢遥扫雪。

  他出身陈留谢家,又是主枝嫡子,何曾干过这样的活儿?

  本就白玉般的脸不知是冻地还是累得,此时已红透了,总是冷淡的俊脸亦显出些狰狞来。

  他寻来时说他叫宁若,是我的未婚夫,来同我成亲的。

  我确实差点就要有个未婚夫了,青山陈家还在时,我还是陈十三娘时,即便年岁还小,可想同我定亲的人不知凡几。

  我阿耶千挑万选,终于看上了上京太史令宁家的长孙宁若。

  可惜我还不曾见过他一面陈家便烟消云散了,我还没来得及告诉阿耶,实则我看上了一人,他不仅生得好看,且文武兼备,他比宁若还要好。

  我只远远看了他一眼,便喜欢上他了。

  我不想嫁宁若,我看上谢遥了。

  可惜我阿耶被五马分尸,身首异处,再也不能听我说了。

  朝堂风云变幻,先帝病重,还不曾有太子。

  五皇子的生母乃我长姊,且我那皇子侄儿确实生得龙章凤姿,贤达聪慧,先帝最是喜他。

  阿耶是他外翁,我们青山陈家是他外家,自是都向着他的。

  一场夺嫡,我们输了。

  长姊触柱而亡,我那侄儿被贬为庶人发配涝州,待我寻去时,已然尸骨无存。

  我阿耶的一系列罪名皆是由谢遥他阿耶罗织的,最后我阿耶被判了个五马分尸之罪。

  陈家被诛九族,连小小孩儿也不曾放过。

  我同两个妹妹一起活了下来,我们能活,也只是因着有人要我们活。

  救我亦并不为着疼我爱我,只我陈家女儿皆貌美,还同谢家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那人救我,只因他亦同谢家有仇,我陈家女孩们恨极了谢家,我们便是他手里的尖刀利刃。

  从来都是成王败寇,我自幼就知晓,可知晓不等同于不恨。

  从九岁到二十岁,我们学会了一个杀手要学会的一切。

  我杀了许许多多的人,只要是那人要杀的,我便眼也不眨地去杀,热血喷溅在脸上,直到凝结干枯,我都不会去擦。

  旁人的血,与我何干?

  二十二岁这年,我十七妹进了谢府成了谢遥二兄的妾室。

  那人让她伺机杀了谢遥的阿耶,如今权倾朝野的谢太傅。

  毕竟年岁小,我十七妹被谢遥二兄的美貌迷晕了眼,将仇恨抛之脑后,竟勤勤恳恳做起了一个真正的妾室。

  我无话可说,只要她愿意,便随她去吧!

  她吃了那许多苦,一心只有仇和恨。

  如今知晓爱人了,也顶顶好,可我怕她所爱非人。

  可十七妹说起那人时,眼角眉梢泛着光,我不忍,不忍说实话。

  那人不允,我说,我杀了谢太傅你便能允了么?

  他低声笑了,又咳得不能自已。

  我知他允了。

  谢相什么也不爱,独爱春日里的梨花。

  这年万安宫的梨花开得格外好,谢相领着三两侍卫来万安宫赏花。

  那日清风徐来,梨花清淡的香味飘漫天。

  我坐在那浮白的花丛中等着,直到谢相来时,一击即中。

  他这样的身份,本该侍卫环伺才是。

  可风雅的人总有各种各样的毛病,他嫌侍卫杀气重,会惊扰了梨花的香味。

  或是他对他身边带着的两个女护卫的实力太过信任吧?

  总之我杀了他且全身而退。

  谢相死的当夜,那人就传消息于我,我十七妹死了。

  被她爱的男人一剑刺穿,她不是打不过,只是不曾动手。

  谢家终究是钟鸣鼎食的谢家,什么事是他们查不到呢?

  我们三姐妹里,十六妹已死了许多年,只余下个十七妹,如今连她也去了。

  这世上终余下了我一个。

  我杀了谢太傅,给我阿耶同陈家那许许多多的亡魂报了仇。

  我乏了,累了,寻了处靠山的房子住了下来。

  没想到谢遥会寻来,没想到他会假装成宁若寻来。

  我从不怀疑谢家的神通广大,谢遥不杀我,只怕是想知晓我身后的人是谁。

  我曾对他一见钟情过,可他终究不识我,多悲哀?

  第二日

  谢遥来时还是秋日,清风带着秋日恰有的舒适和微醺。

  我只当不知,只当他是宁若。

  毕竟他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时,白衣胜雪,风姿绰约,何等的美貌,又何等的矜贵。

  所谓矜贵,是世家大族积年累月用无数的金钱才学堆叠起来的。

  若是陈家还在,我或许也会同他一样,对着一扇低矮的小破门也不愿意低头。

  他推开门的一瞬我便认出了他,毕竟那是让我一见钟情过的眉眼。

  后来做了杀手,很累又很闲时我会突然不着边际地想,一见钟情这件事儿,多半是因着长相的。

  我年岁还小时,是多么无知又肤浅啊。

  这许多年过去,我甚至连阿母的模样都记不大清楚了,可还能一眼认出他来。

  他推开门时,我正坐在长满枯黄杂草的院中喝酒。

  他有些被惊着了,是没想到我会住在这样破败且杂草丛生的院子里?还是没想到原来陈家的十三娘陈绒原来生得这幅模样?

  这些年我在上京出出入入,却一次都没见过他。

  听闻他生过一场大病,久久不见好转,是眉山的老道化了他去,后来他确实活下来了,只一直待在眉山不曾回来。

  上京多少闺阁女儿翘首以盼望穿秋水,他好不容易下了山,却又死了阿耶。

  他要成亲,还需再等个三年,哎

  谢家让他来,大约是想着我不曾见过他吧?

  只谢家为何要用这般拙劣的法子呢?派人抓了我去,一顿酷刑,我定然全都说了的。

  杀手里也有我这样的,既想死又怕死。

  那人虽救了我的命还养大了我,可他的恩情我早已还了。

  我想死,但如何死得我自己说了算,毕竟我这十几年都未曾为自己活过,为自己死总是要的吧?

  他说他叫宁若,我便信了吧。

  他说他这许多年对我念念不忘,好不容易得了我的消息,他便是舍了家族父母也要同我在一起的。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狼狈从他脸上一闪而过。

  约莫不曾撒过谎吧?明明慌乱得很。

  实则我同宁若一次也不曾见过,又哪里来的念念不忘呢?

  我叫他进来,便假装信了吧!

  他背着小小一个包裹,看着我破旧荒凉得院子默默地立着,背影凄凉仓皇。

  这院子就是山下一处荒废已久无人居住的旧宅院,一共四件屋子,塌了三间,余下的唯一一间我自己打了张木板床,略微收拾了一下,扔了一床被子便算安家落户了。

  这家十分潦草,谢遥大约是不觉得这破院子能住人吧,他在思索着自己该住哪里,或者要不要回家去。

  许久,他僵着背进了唯一能住人的那间房,许久他都不曾出来。

  我将壶里的酒一口饮尽,又将酒壶哐啷一声丢到了院墙外面。

  大约是醉了,我摇摇晃晃进了房,看他仓皇失措地坐在唯一的一张木板床上,床又窄又简陋,和神仙般的男人实在不匹配。

  我在心里默默地想,谢家怎舍得让他来遭这份罪?

  他该住在金碧辉煌的屋子里,被美婢环伺,过锦衣玉食的过日子才是。

  为了一个我,说不定就要赔上谢遥。

  不大划算。

  我靠在门框上双手环胸地看着他,他很快将眼里的情绪隐去,又风平浪静地看着我,笑了。

  「你想好了?真的不打算回去了?」

  「我要同你成亲的,你叫我去何处?」

  「嗯!那成吧!」

  就这样,谢遥留了下来,和我一同躺在一张窄窄的木板床上。

  床上连个褥子也没有,他躺得却比木板床更挺直。

  我侧躺着瞧他,生得是好看的,我并不讨厌他。

  他阿耶伙同旁人杀了我全家,我又杀了他阿耶,都是些永远也不可能扯清楚的纠葛,此时我们却能躺在一张床上,有些好笑,又有些伤感。

  若是没有那场夺嫡之争,或许呢?或许我说喜欢他,我阿耶也就应了呢?

  第二日他便穿着他那洁白的袍子拔院里的杂草,样子又笨拙又好笑。

  他这个样子,真的像是要在这破旧的院子里一直同我长长久久地过下去了呀!

  我进了两趟城,将一个家所需要的东西都买了个七七八八,虽然这许多年,我已然快要忘了一个家该是什么模样了。

  顺便给他买了两套粗布短衣,看我将衣服递给他,他什么也没说,默默地进屋换上了。

  天生丽质难自弃,穿什么也是好看的。

  他算不得一个合格的探子,话太少,又不会骗人,我都替他着急,他这个样子,不知到哪一年才能问出关于那人的消息?

  其实他可以用美人计的,我曾对他一见钟情过,他是我年少时就想要嫁的人,他若是勾引我,为这无与伦比的美

  貌,我也会就范的。

  明明是他说过对我念念不忘的,可只要上了床,他又变成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

  幼时我极爱说话,我阿耶只女儿就有五个,我是我阿母三十五上才得的,明明后来我阿母又生了十六和十七妹,可阿耶对我依旧极溺爱,只要归了家,不论做什么都要将我抱在怀里,阿母说两岁前阿耶还亲自给我喂饭。

  阿母总说我被阿耶娇惯得不成模样,每日猴子一般上蹿下跳也就罢了,偏偏还话多得很,家里的姊妹兄弟都被我烦得没了奈何,只我阿耶从不烦我。

  我阿耶说了,我日后嫁的人若是连听我说话的耐心都没有,不嫁罢了,他养着我,待没了他,他定然将最好的田地铺子都留给我,到时看我的哪个兄弟敢对我不好?

  后来再也没了我阿耶,没了总是嫌我闹的姊妹兄弟,我才发现原本我不说话也是可以的。

  我阿耶被五马分尸,我央求那人给他收尸,我亲手将我阿耶缝补完整,给他擦身子,穿衣,又将他同我的家人们一处葬在了山下,小小的一个坟包,墓碑都没有。

  我骂他说话不算话,明明说过要将最好的田地和铺子都给我养老的,阿耶这个骗子,他都没能等到我长大。

  做杀手这许多年,我非必要几乎是不开口的,可自打谢遥来了以后,我话多的毛病似乎又犯了。

  因为我觉得逗弄他还挺有意思的,让我觉得日子不那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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