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玉佩_拐个鲛人做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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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玉佩

  唉,云钺说他没有为自己活过,但他又要怎么才能为自己而活?仇恨,已经成为了支撑他活下去的东西。

  此次他送自家小妹去天族,一是为了清理魔族内部的不臣之人,小妹做不了的事,他这个当大哥的自然代劳;二是为了天族的四殿下,当今世上有鲛族血脉的,唯有他与小妹,还有那天族四殿下三人,他当然是想要为鲛族再留下一些血脉的,自然想要自家小妹和那天族的四殿下好上,何况,自家小妹为那人死了两次,难道就只带着一身的情伤回来不成?他可不答应,自然是要将他们天族的殿下给拐到魔族来才成!

  云尘眼眸微暗,等到那天族的大殿下也死了之后,再看看这天族对四殿下的反应,呵呵,怎么说,这四殿下,也算是他鲛族的皇啊,就这样被人轻辱,那是不行的……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一场大的旋涡正在袭来。

  这几日,倾城在明月阁过得实在是舒坦极了,这四殿下不知道是发了什么疯,对自己里里外外都好极了。

  先是送了月华锦缎裁的衣裳,再是送了夜明珠,还天天下厨给她做饭吃,养得她的腰都是粗了一圈。

  最最特异的是,他对她的称呼,先是皇女再到倾城,现在啊,亲切的叫她阿城。

  这四殿下,不是真的看上她了吧?

  虽说男未婚女未嫁,可是他们一个是天族的殿下,一个是魔族的皇女……仙魔对立,亘古至今,不是没有相恋的仙魔,只是结局皆然不好,最近这些年来,也就没有了……

  可是这天族的四殿下,皮相甚好,性格温和,厨艺也还不错,倾城喜滋滋的想,若是当做夫君的话,倒还真是上上之选,只是可惜啊,倾城叹气,他是个仙,若是大哥的计划成功的话,他还会是天族太子。

  不过,就这样享受着这天族四殿下对自己的好,还真的是蛮不错的呢……

  “阿城,明日天族会向灵蛇族出兵,我要出战,你……要不要一起去?”

  倾城呆呆看着眼前的俊俏公子,试探性的说了一句,“你们天族内讧,带上我,不好吧?”

  离歌无奈的笑了笑,内讧?这哪里就是内讧了?那灵蛇族,早就存有异心,要不然,百余年前,他姑姑吉安也不会死。

  上一次仙魔大会更是为了除去异己,竟然就在仙魔大会上动了手,虽然也不知为何魔族没有计较。许是因为当时代表出赛的是个人族,死的也就是个人族吧。

  可是这真的是大大惹恼了现在的天君,他们要除掉的那个异己,是吉安的儿子,可是现在,竟然生生的被逼到了魔族,成为了魔族的一员大将!

  这灵蛇族阳奉阴违的事情多了去了,当一下定决心要除去的时候,才发现,天族真的是纵容他们太久了。

  要是再过个几千年,或许连做主的都能够换成是灵蛇族。

  还有就是百年之前的旧事,那灵蛇族的秋澹公主!

  借着天后干女儿的名义,不知道是为灵蛇族笼络了多少的人才,还妄想要嫁给离歌……若真的是让她嫁成了,还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

  毕竟灵蛇族的筹谋,不是一日两日了。

  可是,再大的筹谋,没有实力的话,只能是一场美梦。

  离歌百年之前在仙魔大会上受伤,身体本来已经是油尽灯枯,可是,明明都是要死的人了,在自己的院子里沉睡了十年,又醒了过来。

  最最奇怪的是,这离歌居然有了法力!

  天族的四殿下向来是不被人看好的一位殿下,作为一位殿下,他居然没有法力!

  四殿下的母亲是个凡人,幸得天君垂青,生下了离歌。可是天族的因果不是谁都可以沾染的,生下离歌之后,这个女人就魂飞魄散了。

  生下来的孩子不是仙胎,空有仙人的寿命,并没有法力,向来不被人看重,就连这婚姻大事也迟迟得不到解决。

  这秋澹公主盯上的就是这么一位主儿,本以为是手到擒来,可是这四殿下偏偏是个不爱红装爱蓝颜的,据说那位秋澹公主居然将四殿下养在院子的那一位给杀了,就因为这样一摊子事儿,当然是得罪了四殿下。

  这不,这四殿下历经生死大劫之后,活转回来,就将这秋澹,连带着这灵蛇族,恨上了!

  今日天族出兵灵蛇族,不知这四殿下是在背后出了多少的力……

  “你不愿意去那就算了,最多不出三日,我就回来了。”

  “才三日?”倾城嘟嘟嘴,三天就回来了,感情去灭人家一个族在这天族四殿下看来是个那么稀松平常的事!“才……三日?”离歌重复了倾城的话,这妮子,是嫌自己去的时间太短了不成?还是,“你是厌烦我了不成?”

  一听这话,倾城直接就跳了起来,手臂费力的勾上了离歌的脖子,“你怎么能这样说呢!”

  “我等你就是了!快些去吧,早点回来啊!”倾城最会的就是赖皮,虽然说是觉得离歌管得太多了些,可是这可是天族的四殿下,该哄的还是要哄的,更何况,有个人管着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倾城觉得自己越来越像自家的大哥了,她觉得自己比自家大哥还厉害!毕竟大哥也只是哄哄族里的小孩子,可是她啊,哄的可是天族的四殿下呢!

  离歌就要出门,回过头来看了又看,倾城摸了摸脸,“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么?”

  离歌轻轻摇了摇头,“没有。”

  倾城愣愣,左右看看,用眼神询问,那你怎么还不走?

  离歌淡淡说了一句,“你不应当说点儿什么吗?”

  此时天色尚早,带着丝丝碧幽,身着白色铠甲的青年在晨光之中,俊秀无比。

  “小心点。”明明只有三个字,倾城硬是在心里说了好多遍才说了出来。这样子,听起来真的是很像是未婚夫妻呢……

  “好。”离歌清清淡淡一笑,觉得这是再平常不过了。

  离歌转身走了几步,倾城暗暗松了一口气。

  突的,离歌又转身过来,看着倾城,直把倾城看得心里发毛。

  “把你腰上的玉佩给我。”

  倾城暗暗着恼,这玉佩可是大哥身上的鳞片,若是大哥有什么事她好歹可以感应一番,大哥的身体从她回来之后,就不怎么好,她的心都是悬悬的,有了这玉,好歹可以安个心。

  这四殿下怎么旁的不看上,就看上了她这玉佩呢?这可怎么办?

  “怎么了?”离歌看见倾城一脸的苦相,又走了回来。

  “这玉不行,这是大哥送给我的,它……”

  倾城话还没有说完,离歌倒是常常的“哦”了一声,极其平淡,倒是平淡得有些奇怪了。

  倾城被这一声“哦”给弄得有些心慌,这吃别人的、用别人的就是这一点儿不好,她这时候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好啦好啦,给你!你可要好好保管!”

  离歌面带笑意接过了那一枚菱形的玉佩,然后,往倾城手里塞进了另一块玉佩。

  “定情信物,你可要收好了。”

  倾城听见这话的时候,离歌早就不见了影子。

  倾城看着自己手心里那枚淡蓝色的玉佩,和自己大哥给自己的好像啊,就是颜色要深上一些,这玉佩,怎么大家都有?难道近来六界流行的是这样的玉佩?

  倾城想不明白。

  离歌手里握着那枚玉佩走得欢快。

  古书记载,鲛人一族的定情信物就是他们心口之处的鳞片,倾城将别的男人的鳞片戴在身上,他看了实在是不喜,便用自己的换下来了……

  倾城坐在院子里,享受少有的宁静。

  可你,若不是天族殿下多好?或者,我不是魔族皇女,那多好。

  倾城弯弯嘴角,看着满树的梨花,轻轻叹气,有的人啊,不是想要留住就可以留住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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