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鬼子来了_印第安人要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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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鬼子来了

  这一仗应该打吗?

  打完了这一仗又该如何?

  斑鸠彻夜未眠。

  直到屋子外响起了公鸡‘喔——’的声音,才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等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经大亮了!

  他这才翻身爬起来,在十五美元端过来的水盆里洗了手和脸,上了个厕所,抓起几颗土豆胡吃海塞了一通。

  ……

  屋子外的空地上,所有人都已经在开始操练了。

  从精赤着上身的成年男子,到五六岁的孩童,还有白发苍苍的老妪。

  他们一个个都努力地跟着队伍,手里拿着木棍,刺杀、劈砍。

  火枪队在另外一边,练习着行进和射击——灰狗是他们的指挥官,一声一声大叫着。

  “鹦鹉!”斑鸠朝着鹦鹉大叫了一声。

  鹦鹉立刻跑了过来。

  “那只白人军队走到哪里了?”斑鸠问到。

  “大水沟那里!”鹦鹉说到。

  鹦鹉说的信息,起码要延迟半天的时间,这是基本常识。斑鸠知道。

  “叫上所有人,跟我走!”斑鸠说到。

  “去哪里?”鹦鹉多嘴问了一句。

  “去火鸡岭埋伏!”斑鸠说到。

  为什么要去火鸡岭?

  斑鸠不需要和他们解释。

  ……

  这一次,斑鸠部落倾巢出动。

  烟男丢下了他的大桑田,盐巴放弃了他的盐洞。

  男女老少都跟在队伍中。

  一切都和他们之前商量的迁徙一样,扶老携幼,连部落里的两条狗都跟在队伍里。

  只是没有带上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行进的方向也并不是向北。

  从火鸡岭到斑鸠部落还有一天的路程。

  这一次,白人军队的目标其实也并不是斑鸠部落。

  其实,如果抱着侥幸心理等下去,说不定这只白人军队也不会来到斑鸠部落。

  说不定,他们还可以如缩头乌龟一般,在深山老林里再苟活几年。

  只是,几年之后,也绝难再有翻身之地了。

  等到北边的丹佛发现了金矿,等到美墨战争爆发,等到德克萨斯成为了美利坚的一部分……勒在印第安人脖子上的绞索,就彻底打上了死扣!

  再等到铁路从东到西蔓延过来,贯通美洲,直达太平洋沿岸,绞刑架上的印第安人,就被抽掉了脚下的站板。

  时间并不站在印第安人这一边。

  长期战争的意思,并不是说只要苟下去,就能苟到胜利的那一天。

  没有人比斑鸠更知道,印第安人将来的命运。

  而美利坚的国运,还有两百年之久,到时候,莫说印第安人,全世界加起来都不够美利坚打的。

  所谓的长期战争,是指,印第安人需要一场接一场,无休无止地打下去——

  打到天荒地老,打到天翻地覆!

  甚至需要数代人的时间,才有可能为整个种族谋取到一线生机!

  即便是有金手指,也是如此!

  此时的斑鸠部落,除了斑鸠之外,还没有人意识到,他们所面对的敌人,是将来人类历史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历史上最强大的敌人!

  ……

  寂静的山林里,一只白人连队正在休息。

  这是一只标准的民兵连队,拥有80名士兵,全部都配有火枪和刺刀。

  乔治上尉是他们的连长。

  这样一只连队看起来人数并不多,但是在19世纪的美洲大陆,已经足以成为一只关键性的战略力量了。

  大约十年以前,在美洲东南部的佛罗里达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塞米诺尔战争,克里克人全族暴动,其实他们的对手也不过就三个美军连队而已。

  全火枪队伍对于印第安人的压制,简直就像是猛虎之于绵羊一般。

  绝大部分印第安人根本就撑不过第一轮齐射,就得溃散如雨。

  三百年以来,印第安做过无数次尝试,结果无一例外,全都以失败告终。

  “上尉先生!”一个印第安人向导从山坡上滚落了下来,来到了乔治上尉的面前。

  “说!”乔治上尉一边猛吸着烟斗,一边用力地磕鞋底上的泥。

  山路难行,队伍的行进速度极慢。

  按照这样的速度,等到大峡谷边时,怕不是都要到夏季去了!

  “前方五公里左右发现一个印第安人部落!”

  乔治上尉嘟哝了一声,叫起队伍。

  “兔崽子们,该干活了!”

  随着他的一声大叫,士兵们陆陆续续都站了起来。

  ……

  此时的白人军队,大部分都是民兵部队。简单来说,类似于私人武装。

  各州政府给他们发饷,让他们去战斗。

  而兵源基本上都是从民间招募,什么铁匠、小偷、杀人犯都能参军,大有英雄不问出处的意思。

  真正的联邦常备军,只有东北部的波多马克军团等少数几个军团。军团长听命于联邦政府,但是独立性也很强,碰上暴脾气的,总统也管不了他。

  这样的队伍,自然会有许多毛病。

  但是在19世纪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民兵团却成了最适合美洲大陆的军事制度。

  北美独立战争中,各种乱七八糟的民兵团一哄而上,打得大英帝国的正规军节节败退,也是军事史上一大奇观。

  不得不说,在这个动乱的年代,在这片动乱的大陆上,兵源素质还是相当高的。

  千里走单骑的牛仔,就是天生的特种兵!

  驾着大篷车从东部来到西部的拓荒者,哪个不是将脑袋挎在裤腰带上干活?

  从爱尔兰逃荒过来的人,谁的手上没有一把鲜血?

  便是早期移民已经落户在西部的‘拓荒二代’,哪个不是坐拥几百亩土地的大农场主?用滑膛枪都能打中七八环的神枪手!

  至于在各个地方流传的扒手和小偷,更是人中英豪,一个人单挑一个警察局都时常发生的事。

  现在,这些各路精英都摇身一变成为了正规军,虽然说队形纪律不咋样,但是,实力是绝对在线的!

  ……

  随着乔治上尉一声令下,士兵们纷纷站了起来。

  有的还不忘从帽子里掏出一枚野果,一边吭哧吭哧地啃着,一边跟上队伍——

  千万可别小瞧这样散漫的家伙,他能在半秒钟之内拔出他腰上的枪来,在三秒钟之内打空一个弹匣六发子弹!

  “要俘虏吗?”有人高声问。

  “不要!”乔治上尉没好气的回答到。

  自从有人囤积了两千张印第安人的头皮在市场上放货之后,这种‘西部特产’已经不怎么值钱了!

  这该死的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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